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a392167091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社保续交

2021-12-29 07:45栏目:温州民生

a392167091市人力社保局 问:

本人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两家温州企业工作,因第二家公司在实习试用期间未缴纳社保,导致社保断档。请问我是否可以补交,需要如何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温人社发115号文件规定:除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7〕15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批准同意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单位职工申请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及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应参保未参保期间。办理补缴手续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书。已电话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可咨询8812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