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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j22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余额有什么要求?

2021-04-26 12:52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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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j22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夫妻共同贷款的话,对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有最低要求吗?有的话是多少?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您好,您于2021年3月22日咨询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事项,经我中心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所购房产(不含别墅、排屋)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名下首套或第二套住宅。2、申请人及配偶无在贷个人公积金贷款,且已获得过的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未超过2次(2018年6月1日之前,统一计算为1次贷款次数)。3、夫妻双方有良好的个人信用。4、申请人为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且夫妻任意一方未就所购房产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无抵押。 5、贷款年限和年龄最长不得超过30年(360个月),同时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