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扫黑除恶向龙湾区政府问:永中街道不作为,为地方形成保护伞
本问政涉及龙湾区政府、永中街道、市监局、商务等部门。
为配合旧城改造工程,永中第二农贸市场(当地人称老菜场)搬迁至镇北村临时农贸市场(以下简称镇北菜场)。管理主体部门由工商局变成永中街道。自搬迁起,街道出现不作为现象,致使镇北菜场污水横流,环境脏乱等问题。此外,街道放任镇南村非法农贸市场(以下简称镇南非法菜场)存在近一年(并协助其假借永丰超市的壳开设镇南非法菜场),其在18年12月份承诺半年内解决此事,但半年过去了,镇南非法菜场在镇南村的主持下进行了新一轮的摊位投标,永中街道为此形成了保护伞作用。在广泛打黑倡廉的大环境下,作为基层政府,永中街道的行为令人发指。
具体事由、问政和诉求如下:
1、事由:老菜场搬迁是配合龙湾区的发展,摊户均同意搬迁,但在搬迁过程中,菜场管理主体发生了变更,原先工商局拟定的摊位暗标规则的起投金额被街道恶意抬高(由原先1.5万被普遍提高到3万以上)。在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给摊贩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这样的价格是如何产生的,是否有咨询过摊贩的意见或者听证?此外,该通知(图1)在2018年10月1号发出,发放通知的工作人员未当面说明并发放,而是在商户不在摊位上时发放,通知10月2号开始报名,并于10月5日进行投标。感谢街道政府在国庆假期内还不忘赚钱。
问政:1.1 街道对该价格是如何确定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参考之前工商局的价格?
1.2 温州市永中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街道对该轮收入是如何使用?有无具体明细?
诉求:1.1 要求永中街道对支出进行公开公示,防止内部贪腐。
1.2 投标收款方是温州市永中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说明该公司的性质并该轮收入是如何使用?并提供具体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