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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市民向鹿城区政府问:举报墨斗小区6栋402、403室打掉墙体非法扩建阳台!!!

2022-02-21 07:36栏目:温州民生

三好市民鹿城区政府问:

举报墨斗小区6号楼402、403室打掉西侧阳台墙体违法建造阳光房

举报多年没有相关部门来处理,现在402再次违建再次向外扩建阳光房

此两户的非法搭建阳光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外墙被直接打掉直接影响楼栋安全

违章阳光房将燃气管道包裹到内部有严重消防隐患

违章阳光房就是靠几根钢柱支撑如果坍塌后果不堪设想

此违章阳光房地处百里东路城市主干道上不足10米严重影响城市整体美观度

我们物业部门巡视过程中发现后跟住户反馈过,住户置之不理。

近期402的再次扩建阳光房引起了楼栋大量住户的不满

墨斗小区地处闹市区的高楼岂能容忍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违章!!!

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鹿城区政府答复:

三好市民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装修行为,经向物业公司了解该处房屋于2015年装修完毕,外墙改动发生在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法规颁布之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三十九条:“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经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投诉内容与现场不大相符,402室也没有新建违建的行为,物业公司也称从来没有接到类似的举报。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经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投诉内容与现场不大相符,402室也没有新建违建的行为,物业公司也称从来没有接到类似的举报。我们希望投诉人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可以进一步进行调查。如认为这两户住户有破坏墙体行为,建议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于墨斗小区6栋402、403室的回复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装修行为,经向物业公司了解该处房屋于2015年装修完毕,外墙改动发生在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法规颁布之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三十九条:“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属于我单位职能。
鹿城区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