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heweizhi向苍南县政府问:户籍迁回问题
现户籍武汉,想迁回苍南,父母为苍南龙港农村户籍,父母目前有灵溪住宅一间,迁回是否无法迁回到原农村户籍,落户是否能落城镇或者农村户籍而非公共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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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该群众原是龙港农村户籍迁出的,要回龙港原籍,需符合以下条件:
返回原籍人员落户办理:
1、落户对象:原籍在我县农村,因故将户口迁出,由于现户籍地无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配偶、子女)等生活基础,目前确实在我县原籍农村居住生活的,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落户,可以凭原籍村居已实际居住的证明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户口迁入的证明材料,申请将户口迁至原籍农村落户。
原籍农村有房屋,但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经村居和乡镇等相关部门出具该房屋不属于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证明材料,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2、所需材料:
(1)迁移人书面申请;
(2)相关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3)原籍注销证明(户籍底册、迁出档案材料)或土地承包证明或社区民警出具原籍确为该行政村的调查证明;
(4)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现户籍地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5)本人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声明。
(6)村居同意迁入证明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同意户口迁入的会议记录证明。
(7)实际居住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水电发票或公安人口信息实际居住地登记记录)。
(8)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是否居住该村的实际情况。
证 明
兹有原我村村民 (居民身份证编号 )
一家共 人,户口由 迁回本村的申请,于2019年 月 日已获得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迁入我村 街(路) 号。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2019年 月 日
二、如要迁回父母灵溪住宅的,需符合现户籍地无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配偶、子女)等生活基础该条件外;还需符合“在城镇地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即父母灵溪的住宅系有产权证的并取得产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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