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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本地人向市公安局问:有关警用车辆使用的疑问

2022-02-20 17:47栏目:温州民生

温州本地人市公安局问:

温州市区的警用(挂白底黑字带红色“警”字标示)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肩章都是协警制式,他们是警察吗?依据《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请问辅警有权驾驶警车吗?

市公安局答复:

温州本地人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我局录用的辅警人员(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是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统一面向社会招聘,统一配发工作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的。根据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对辅警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都有严格规定的,除车辆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必须统一着装、携带工作证。因此,辅警人员是有权驾驶警车的。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答复:

您的问政已收悉,我局将尽快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