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9-08-13 08:38栏目:温州头条
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 |
文件 |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
洞人劳社〔2011〕1号
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才办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科以上学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大学生村官;心理学或医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培训方式
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心理咨询相关理论知识。
三、培训人数及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班计划50名,每人预收资格鉴定费350元,名额报满为止。请各乡镇、部门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将参训学员报名表于1月25日前报送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2月--5月。
培训地点:洞头县职教中心。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培训的相关费用由县人才专项资金承担。技能鉴定费、食宿、交通等费用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2.培训期满将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核通过颁发心理咨询员(三级)证书。
3.联系人:蔡蓓蓓,联系电话:63483359,传真:63489769。
附件:1. 洞头县心理咨询员培训报名表
2. 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时间安排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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