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洞头县经贸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的县、乡(镇)党政机关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洞头县经贸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拟选调洞头县经贸局(公务员编制)工作人员3名(男性)。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三年的公务员;
3、文秘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4、被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份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县、乡(镇)党政机关单位中,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公务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8日。报名地点:洞头县经贸局办公室。联系人:刘玲玲,联系电话:63482745、13676773896(663896)。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县经贸局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如被选调人员无法满足选调条件要求,或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经经贸局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减少拟选调岗位数。
附件:洞头县经贸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洞头县经济贸易局
文件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