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洞头县教育局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2019-08-13 06:01栏目:温州头条
洞头县教育局文件
洞教任〔2014〕138号
洞头县教育局
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洞头县霓南义校:
你校中层干部职务聘任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林宝星任霓南义校办公室主任;
吕良栋任霓南义校教务处主任;
杨银华任霓南义校学生处主任;
林小义任霓南义校教科处主任(兼);
杨细珠任霓南义校学生处副主任;
王静星任霓南义校安保处主任;
以上任期1年,特此批复。
洞头县教育局
抄送: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洞头县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