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黄建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8-13 03:10栏目:温州头条TAG: 鹿城区政府 干部任免 鹿干任〔2012〕35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黄建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委决定: 黄建凡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以上同志系挂职干部,挂职期限为半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